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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在建工程开展"两个规范"检查的通知

【来源:本站】 【2017-9-1】 【浏览次数: 】 字体大小:  【打印】 【关闭】

各建设(开发)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做好转型发展区建筑工程领域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建筑工程分包和用工,落实建筑业用工实名制及持证上岗管理制度,确保建筑业农民工工资及时支付到位,决定对在建工程开展两个规范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开发区转型发展区所有在建建筑工程项目

二、重点检查内容

(一)工程分包情况:是否存在超越资质承揽工程和转包、违法分包行为;是否将分包作业分包给无资质单位或个人,是否分包给未纳入青岛市诚信考核体系的外地建筑业企业;工程分包合同签订是否合法规范

      (二)劳动用工情况:用工单位与务工人员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是否合法规范

      (三)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情况:是否对工人进行实名登记造册,是否建立统一的施工现场劳动用工管理台帐,并根据流动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做到工人进出场记录完整,是否建立工作量日清月结制度。

(四)施工现场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重点是外墙外保温工程现场管理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材料员、质检员)和技术工人持证上岗情况。

(五)劳务分包企业的劳务工长配备及现场管理情况。

(六)劳务工人工资发放情况: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监控制度建设,农民工工资准备调剂资金落实情况,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工资发放公示,施工现场维权公示牌设立等。

三、检查安排

(一)201791日至93日为企业自查及备检时间。各建筑业企业须按照建筑工程两个规范管理的有关规定,对照重点检查内容,对所有在建工程进行自查,存在问题的要立即组织整改,并按要求准备好备查资料。

(二)94日至923日为主管部门检查时间。由开发区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站组织检查

   (三)本次专项大检查后,将对施工、建设(开发)、监理单位贯彻落实两个规范管理情况予以通报,进行表彰和处罚。

四、有关要求

一)各建筑业企业须在施工现场准备以下备检资料: 

1.施工许可证,施工总承包工程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专业承包工程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劳务分包企业资质证书。

    2.总、分包单位项目部管理人员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施工现场所有人员的劳动合同 

      3.总承包或专业承包企业组织自有工人开展劳务作业的,须提供为现场工人办理社会保险的证明 

      4.正在接受上岗培训的人员,须提供有资格培训鉴定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企业无法提供技能证书原件的,青岛市工程建设管理信息网上的技术工人及关键岗位信息系统中的技术工人技能岗位证书信息可作为持证上岗检查依据 

      5.从业人员考勤记录及工资发放记录 

      6.企业和项目部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的各项制度及农民工工资准备调剂资金落实情况,总、分包企业项目经理和清欠机构负责人及电话号码的现场公示

(二)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准备。杜绝弄虚作假行为,一旦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bte365娱乐线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站

2017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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