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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政银企三方联动助推经济发展十二条的通知

【来源:本站】 【2016-9-12】 【浏览次数: 】 字体大小:  【打印】 【关闭】

各大功能区管委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驻区各单位:

《政银企三方联动助推经济发展十二条》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政府

2016年3月23日

政银企三方联动助推经济发展十二条

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下企业资金短缺的关键时期,为加强政银企沟通协调联动,进一步坚定信心、强化措施,促进新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特提出如下十二条措施:

一、多举措力推金融创新。支持中国银行等银行机构在各大功能区设立分支机构,对功能区开发建设企业项目提供融资专项服务。支持银行机构设立中小微企业专营服务机构,并向上争取扩大信贷审批权限。各银行机构要简化信贷审批手续,推广循环贷、年审制贷款、到期续贷等还款模式,减轻企业一次性还款压力。区科技主管部门要研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配套办法,大力发展科技金融。提高对企业上市补助标准,鼓励中小企业通过集合票据等融资模式直接融资,拓宽融资渠道。

二、设立企业续贷过桥资金。落实《关于印发青岛市黄岛区小型微型企业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青黄政发〔2014〕45号),由区金融办和区财政局负责启动实施企业续贷过桥资金。

三、增强融资性担保机构担保能力。在现有恒信和信驰2家国有融资担保机构的基础上,推动其他功能区设立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支持功能区建设。通过财政注资、引入社会资本等多种形式逐年充实政府出资的融资性担保机构资本金,增强融资性担保机构担保能力。

四、政府根据业绩择优选择合作银行、推荐投融资项目。区财政局根据区金融办提供的银行贷款实绩和贡献度安排财政资金在相关商业银行的存放比例。区发改局根据区金融办的建议名单,向银行优先推荐优质投融资项目。

五、建立政银企对接机制。政府“做媒”,银企“联姻”,发挥人民银行黄岛支行银企对接系统的作用,及时了解企业融资需求,普及贷款政策知识,建立常态化政银企对接机制。由区金融办牵头,联合人民银行黄岛支行、银监办及行业主管部门每年至少举办1次专题银企对接活动,并定期通报对接落实情况。

六、鼓励银行加大核销不良贷款力度。调动银行核销不良资产的积极性,降低银行的不良率和企业的负债率。根据《青岛市黄岛区小型微型企业贷款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对于符合相关条件的金融机构给予相应风险补偿。

七、突出金融带头人示范作用。对新区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银行负责人在人才选拔等方面优先推荐。金融领域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劳动模范、工青妇先进团体和个人荣誉称号,除按法定程序办理外,优先考虑区金融办的推荐意见;区内金融领域的拔尖人才、优秀人才选拔推荐按照组织部门规定由区金融办负责。对存在抽贷压贷等不良行为的银行机构,其负责人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拔尖人才、优秀人才及其他先进个人的,由区金融办按程序提出调整或取消待遇的建议。

八、银行贷款做到三个“不低于”。驻区银行机构要确保每年新增贷款不低于上年,每年贷款增速不低于存款增速,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未能完成两个“不低于”的,由区金融办会同银监办对该行负责人提出通报批评,视情向上级行提出调整建议;三个“不低于”均未完成的,取消该行在新区综合性荣誉称号的评选资格。

九、严禁银行抽贷压贷不良行为。因抽贷压贷造成企业资金紧张或导致发生区域性、行业性潜在经营风险的,由区金融办会同银监办及时予以监管约谈,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由区金融办发函至区财政局、人民银行黄岛支行、银监办和区发改局,区财政局调整在该行的财政性存款;人民银行黄岛支行、区财政局在开户等方面予以限制;区发改局取消该行在政府及国有平台公司优质投融资项目的参与资格。

十、加快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完善全区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充分利用好西海岸新区商事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建立评级发布制度和信息通报制度,有效解决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

十一、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建立风险预警和防范机制,行业主管部门和银行机构要加强对企业资金链的风险监测,尽可能将风险化解于萌芽状态。对在多家银行均有贷款的风险企业,由区金融办会同人民银行黄岛支行、银监办组织主办银行建立牵头银行协调制度,各债权银行要采取一致行动,同进共退。对不服从统一协调单方面抽贷压贷的,参照第九条“严禁银行抽贷压贷不良行为”条款严肃处理。建立恶意逃废债黑名单制度,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人员,由区金融办和行业主管部门采取警示谈话、向社会公布、纳入征信记录等措施予以制裁。情节严重的,由司法部门依法予以严惩。

十二、建立约谈制度。严格落实《青岛市黄岛区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黄岛区银行业机构考核奖励办法》,考核结果与新区政府对金融机构支持挂钩,对落实不力、存贷比过低的银行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整改,并通报其上级银行。各部门、各金融机构要积极贯彻落实,细化措施,落实责任,由区政府督查室跟踪督办,促进新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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